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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March 19, 2014

腓立比書- 耶穌



C. 耶穌是主 (2:6-8)

1. 基督論的誤區

一般基督徒都接受:聖子是神(約1:1,14;西1:15),基督是神(林後4:4)。但是對於具有人性、具有肉體的耶穌,就含糊得照著說,“耶穌是完全的人,也是完全的神,”卻是傾向單方面地強調“耶穌是人”這件實事。

與加爾文同時代的塞爾維特,他堅持耶穌只是人,只有還沒道成肉身的聖子,以及復活升天的基督,那時才有神性。因此,被加爾文判為異端,加爾文多次與塞爾維特深談,希望塞爾維特改變立場,但是塞爾維特拒絕,就被判處死刑。癥結在於聖經怎樣宣告耶穌,而不是憑藉著生活的經驗規律來認定耶穌。

就腓立比書2:6-7的敘述也會給人同樣的錯覺,耶穌曾經是神,但是道成肉身後,就成了人,因為他倒空了自己(虛己),他放棄了神性,或者暫時約束了自己的神性。是的,耶穌在地上時,常常以“人子”自稱,意圖強調自己人性的部分。

雖然“人子”有著不過是人的意思,“人子”也有末世光榮再來的意思。但以理書7:13說到“見有一位像人子的,駕著天雲而來,”耶穌在馬太福音書26:64說“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”其次,耶穌又說,“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。”(可2:10)旁邊的文士卻議論說,“除了神以外,誰能赦罪呢?”(可2:7)

2. 耶穌是神

另外,耶穌也是神的兒子。當被質疑時,耶穌承認自己是神子(太26:36-37;路22:70),耶穌也暗示自己是(可10:18;路18:19;約9:36-37;10:36;11:4)。其次,旁人承認耶穌是神子;鬼承認(太8:29;可3:11;5:7;路4:41;8:28;),門徒承認(太14:33;16:16;約1:49),十字架下的人(太27:54),施洗約翰作見證(約1:34),馬大承認(約11:27)。第三,有人以為耶穌自認是神(太27:43;約5:18;19:7)。

腓立比書2:6-8有三個主要子句,“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”(2:6),“反倒虛己”(2:7),“自己卑微”(2:8)。三句話有共同的主詞,是在2:5的“基督耶穌”;在2:6的“他”是個關係代名詞,先行詞指的是“基督耶穌”。如果強行拆開,認為2:6的主詞是基督、是神,而2:8的主詞是耶穌、是人,那麼2:7成為關鍵。

保羅在2:7似乎暗示著基督虛己而成為人,轉變為人。就2:6到2:7b的句型形成交叉結構,a.神的形象,b.與神同等(主要子句),b'.虛己(主要子句),a'.奴僕的形象。這個結構就似乎在對比:基督的神性和耶穌的人性。

但是,西敏斯特信條8.2說“在耶穌裏面...神性與人性...沒有轉化、 合成、 混合;”這個更指出基督的神性不會消失、 不會轉化、不會隱藏。其次,耶穌之所以有人的樣式,是先“取了”奴僕的形象,有英文譯本做“took upon”(欽定本)。這個交叉結構更應該是在對比:基督的尊崇和基督的卑微。第三,耶穌在地上的時候,已經被認為是基督(太16:16;27:17,21;可14:61-62;路4:41;9:20),他自己也承認是基督(太16:20;26:63-64;約8:28;17:3)。

在新約裏,也多次把主和神放在一起(太4:7,10;22:37;可12:29-30;路1:32;約20:28;徒2:39;4:24;林前8:5)。耶穌的門徒常用“主”稱耶穌,耶穌升天後更是以“主耶穌”來稱呼耶穌。門徒更是宣講“耶穌是主”(徒2:36;10:42;林前1:2;12:3)。


3. 回應

耶穌是神,卻謙卑成為人,更是順服,以至於死。耶穌是基督徒效法的模樣(羅8:29,32),也當知道自己是神的孩子,神所愛惜的,以至於神讓自己的獨生子為人死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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