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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March 19, 2014

腓立比書- 基督



A. 基督是主 (1:1)

在1:1裏保羅說自己是僕人,“僕人”這個字就是奴僕、奴隸的意思,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就提到,不是做罪的奴僕(6:6),就是做義的奴僕(6:18);是義的器具(6:13)、神的奴僕(6:22)、順命的奴僕(6:16)。這個是人和神之間應該有的關係,但是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裏又把主僕關係,提升為朋友關係,不再稱門徒為僕人(15:15;參考約15:20;13:13-16)。接著保羅在1:2裏在“基督”之前又冠上“主”,更凸顯了主僕之間的關係。

1. 基督是君王

其實“基督”這個詞在猶太人的認識裏,就是君王,基督有著尊崇的地位。這個詞“基督”在约翰福音裏作了說明,和“彌賽亞”是相同的(約1:41;4:25),而“彌賽亞”在舊約裏翻譯做“受膏者”。

在舊約的撒母耳記上9:16,就充分顯示了“受膏者”的按立和使命,君王受膏後成為君王,就負責拯救神的子民。而撒母耳和大衛就用耶和華的“受膏者”來稱呼王。詩篇第二篇也提到受膏者是未來的君王,要來擊打列國(2:6-9)。但是在但以理書第九章,卻把受膏者描述成受難的君王(9:25-26)。

在新約的使徒行傳更指出,神膏抹耶穌(徒4:27;10:38),用聖靈膏抹耶穌(徒10:38;參考路4:18;3:22)。而“耶穌”這個希臘字在舊約裏做“約書亞”,意思是耶和華拯救,或耶和華是拯救。所以馬太福音1:21就就說,給新生兒命名為“耶穌”,因為他要拯救他的子民(參考徒5:31;多3:6;彼後2:20);這就呼應了起初在撒母耳記裏神立王的用意。

2. 基督是神

在1:2的“主”對猶太人有特殊的意思,因為猶太人尊崇神,害怕妄稱神的名,所以他們即使在讀聖經是也是默讀“耶和華”,或者以“我主”(adonai)來替代,久了就忘了原本的發音。七十士譯本就翻譯做“主”,英文譯本也遵循慣例做“the Lord”。到了十二世紀有人把“我主”(adonai;注,i為子音y,但是ay的發音為ai)的母音挪作“耶和華”(原本只有子音yhwh)的母音,而有“耶和華”(Jehovah;注,音標的緣故,y和j、w和v互通)。所以,對猶太人來說,“主”也意味著“神”。

在新約裏,也多次把主和神放在一起(太4:7,10;22:37;可12:29-30;路1:32;約20:28;徒2:39;4:24;林前8:5)。天使向牧羊人報福音時,稱新生孩為“主基督”(路2:11)。保羅多次使用“主基督耶穌”,也有單獨使用“主基督”(羅16:18;西3:24;彼前3:15),啟示錄11:15更是使用“我主和主基督” 。

就當時的大環境來說,耶穌時代是羅馬政權從共和轉型成帝制的時期,由於轉型成功,帶來羅馬帝國和平和富庶,統治者的姓氏(凱撒,和合本做該撒)成了統治者的稱號,元老院賦予第一位皇帝(當時稱“凱撒”)終身的絕對權力,甚至死後奉為神明。從後成為慣例,稱皇帝為主,皇帝死後就封神,在尼祿王死後更是推動“皇帝是神”的崇拜運動。

而腓立比城是羅馬帝國的殖民地,意思是當地的居民享有羅馬公民的權利,雖然遠離羅馬城,但是制度和設施比照羅馬城,所以腓立比人以羅馬人自居。其次,腓立比城當初是羅馬人老兵安置中心,才升格成殖民地。再加上羅馬皇帝多半出身軍隊,或是軍隊擁立,所以皇帝崇拜在腓立比稱普遍受到支持。

因此,保羅和腓立比的門徒一直在腓立比城興旺福音(腓2:5),這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。主基督、主凱撒,不是一般性的尊稱而已,而是在認同他們的統治權,甚至是認同他們的神性。保羅在書信的開頭問候中,對於“基督是神”這個立場一點也不含糊,他總是用“願恩惠、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”來問候收信人。保羅在申明:基督與父神同等,恩惠和平安單單來自於父神和基督。白紙黑字寫下寄信人的名字以及寄信人的信仰,正面地公開地面對皇帝崇拜的風潮,這是何等的勇氣!

3. 回應

基督是主,因為基督是尊崇的,基督是大君王。基督不只是馬利亞懷裏無助的小嬰孩,也不只是為罪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受難者,基督更是擁有一切權柄的大君王,是萬民敬拜的大君王,是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的大君王。基督要來審判萬民,要來杖打列國。基督徒應該懷著恐懼,戰戰兢兢地服事主,在做這每件事的時候,要想到坐在大寶座上的君王正在注視著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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